山西鸿之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年产15万吨液体速凝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山西鸿之杰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山西鸿之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年产15万吨液体速凝剂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西鸿之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年产15万吨液体速凝剂项目
2、建设单位:山西鸿之杰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运城市盐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位于运城市盐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仓库及其他公辅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3335.86m2。建设一条年产10万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生产线以及一条年产15万吨液体速凝剂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鸿之杰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运解路柳马村南220米处
联系人:赵一静
联系电话:150345913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中邑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沙河壹号B座2701-2709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9202879673
四、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山西鸿之杰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